“儿童债务”是否需要“父亲的赔偿”吗?北京
如果父亲借钱,孩子是否有义务付钱?还是孩子负债累累,贷方可以问他的父亲吗?最近,北京Miyun地区人民法院发布了一个典型的案件。年轻人没有钱要付钱,也没有“父亲的债务和儿童薪水”的法律依据。在2024年,金隐藏了他没有驾驶执照的事实,并要求民族帮助租车。结果,驾驶车辆时发生了交通事故,造成严重的车辆损坏。保险公司拒绝根据“无驾照驾驶”提出索赔。元被迫承担维护费用后,他指控金在法庭上,要求金负责付款。审判后,法院裁定将支付62,962.6元的元。判决发生后,元申请了法院进行强制执行,因为金未履行他支付付款的义务。在实施过程中塞斯(Cess),法院裁定,即使金(Jin)是成年人,他也没有工作或收入,也没有所有者以他的名字命名。同时,金声称自己是“他成为成年人,他没有钱来付钱”,这导致该案陷入了“实施僵局,无法执行”。为了正确解决冲突,执行人的法官多次与双方交谈,联系了金的家人,并组织了双方在法庭上出庭进行干预。最后,在说服法官的病人和对法律的解释时,金的父亲建议他首先支付30,000元的forto jin,而其余资金将以保证为支付,而金将每月支付他们的费用,并承诺在年底之前支付给他们的总计。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法典确定18岁的公民是可以独立执行民事活动的成年人,并且具有完全的民事能力。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人可以决定,c根据法律,并消除法律民间关系,并产生自己行动的后果。因此,从法律的角度来看,父母和子女是独立的民事任务,并且根据法律独立满意或承担公民权利和义务。没有法律依据来“偿还父亲的债务”或“偿还儿童债务”以“偿还父亲的债务”。原则上,贷方是父母的债务索赔的赔偿,反之亦然。目前,合同合同的原则是基于原则。在这种情况下,金和他的父母是独立的民事任务,没有规定“偿还儿童债务”,即金对现有法律规定的债务。因此,如果金拒绝偿还贷款,则执行申请人不能要求金的父母“还清父亲的债务”。在实施案件期间,法院实施仅限于由法律文件确定的执行的人的名称。第三方所有权除外,如果没有法律情况或第三方愿意代表IBA偿还债务。合同合同意味着,除非法律提供特殊规定,否则合同仅在合同当事方之间约束。只有合同当事方才能根据合同协议向另一方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,并且不能在没有合同联系的情况下提出第三方合同请求,也不能确定未经许可的第三方的合同义务,即合同的有效性仅与合同当事方。父亲主动代表他偿还孩子,这是合法的“债务参与”。但是,在这种情况下,金的父亲建议他为金支付30,000元人民币首先,剩下的资金将是保证,而金将是保证。付款是一个基础,并承诺将其支付给年底总计。这是为了积极帮助另一方出于家庭爱等原因偿还债务,但这并不意味着这是一项法律。如果金的父亲的行为是在《民法典》第552条中设定的,则第三方同意债务人加入债务并让贷方,或者第三方表示愿意加入债务,而贷方则不明确拒绝他的成就。构成法律债务。法官坚持认为,偿还儿童债务不是法律责任,而是属于道德范围。尽管“孩子没有指向父亲的错”,但这种“罪”并不意味着让父母将孩子的债务带给成年人的理由。但是,在某些某些情况下,将在某些情况下“儿童债务由FA偿还他们。《民法典》第1188条决定,如果一个没有平民,有限的人或拥有有限人士或有限的人,有限的人或有限的民事损害的人,护理人员将负责照顾他或她的责任,如果孩子在年龄的情况下与父母的责任和成年义务相关,如果是有法律责任,如果是有责任的责任,如果是有责任的责任。然后,成年子女债务负有债务,他的父母有责任付款,而《民法典》第1161条将缴纳死者必须按照实际的承担责任的税款的税款和债务。智慧h法律。如果孩子在父母面前死去,然后继承了孩子遗产的遗产,他们需要为在继承中偿还债务的责任。但是,如果您放弃继承,则对付款不承担任何责任。北京新闻记者Zhang Jingshu通讯员Lin Shuai编辑Yang Hai校对Liu Ju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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