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个男人买了一个名字的房子,但无法移动他的
近年来,北京新闻(记者Zhang Jingshu,通讯员刘Yipu),房屋购买经常发生在借用其他人的名字以避免政策或从中获得收入。最近,北京的汤佐地区人民法院结束了涉及以名称购买房屋的合同纠纷,帮助实际的房地产投资者获得了债务转让付款。 2013年,王进行了公司A的建设和装饰项目。在完成和谈判的过程中,王和公司A同意使用80万以上的元项目付款作为购买付款的购买。在此过程中,Imwang的朋友在此过程中开发了一家拥有的公司。为了省钱,王以李的名义与A公司签署了一份房屋购买合同。同时,王签署了债务转移协议,并将公司A公司收到的项目中又转移了500,000元人民币,后者使用了500,000元人民币购买上述房屋。迄今为止,王已经支付了两次以上价值超过130万元的购买付款,并以Li的名义完成了购买方法和房地产证书。给了房子后,王直到今天就使用了。申请证书后,LI申请了银行的抵押贷款。达希尔(Dahil)在贷款期间无法转移所有者,房屋没有被转让给王的名字。后来,由于李无法还清即将到期的银行贷款,以避免被封印和拍卖的房屋,因此王向李支付了超过120万元人民币,并签署了相应的合同方法,以将房子移至王的名字。由于他以李的购买价格支付了超过130万元人民币,并向李付出了超过120万元的人,因此王认为,作为一个实际的投资者和实际的投资者ly使用上述房屋的原始购买价格,他是真正的房屋持有人。李只是以贷款的名义购买了房屋,没有实际的投资或其他房屋捐款。李应将超过130万元人民币退还给王首次支付的两次购买。由于各种自然基金,其购买价格超过130万元,超过50万元人民币,其他法院的其他案件已提交了其他80万元人民币的其他资金。在这种情况下,王只声称返回超过500,000元来偿还债务转移。李认为,超过50万元人民币的上述债务转移协议是真实的,合法的和有效的,债务的转移得到了实现。上述房屋归Li拥有,Wang的购买价格是合法且有效的。王要求李付钱,但没有索赔的依据,也没有真理和法律依据,因此他不同意退还这笔钱。审判后,法院d根据发现的事实,上述房屋的所有购买付款均由A公司A支付。此外,Wang还提交了有关案件所涉及的房屋的发票和收据,例如有线电视费用,水和电费,财产费和供暖费,证明他一直拥有并使用了房屋,但没有转移Ariani。后来,王签署了与李的房屋购买和合同。在王利支付超过120万元人民币之后,双方都完成了转让回家的方法。在这方面,莉西亚(Lisya)辩称,该案所涉及的装饰项目的实际建筑工人,上述项目付款用来抵消购买价格也属于Li,但他没有提交任何证据来证明它,也没有提出相关证据来支付购买价格来支持此价格,因此法院不接受他的意见。因此,现有的证据足以使HO实际上,涉及的使用实际上是由Wang投资的,实际上由Wang征服和使用。李并没有真正做出贡献,但是在王利用项目付款来抵消购买价格之后,李要求王在以王的名义搬迁房屋之前支付超过120万元人民币的购买价格。李确实在没有投资的情况下赚取了收入,这违反了诚信原则。因此,法院支持李要求他返回50万元人民币的诉讼的需求。 I -edit gan hao校对Zhai Yongju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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